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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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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2 10:30:30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做好会计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申请免试者应于6月25日前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详情请参阅“福州市会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或同名网站,5月22日发布的《关于福州考区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