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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级考生 温馨提示 |《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时间截止到6月25日

资料来源: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250   发布时间:2026-06-22 10:30:30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做好会计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申请免试者应于6月25日前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详情请参阅“福州市会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或同名网站,5月22日发布的《关于福州考区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有关事项的公告》。